案例一
淮安区南某百货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储量案
基本情况
2023年1月5日,淮安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春节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淮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区南某百货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处理结果
该经营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㈡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该经营户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淮安区姚某烟花爆竹经营部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4日,淮安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非法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淮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淮安区姚某烟花爆竹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该经营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经营户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淮安区安某烟花爆竹经营部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案
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7日,淮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淮安区安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证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销售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
处理结果
该经营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经营户人民币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淮安区严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案
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7日,根据《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醴陵市“7.1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通报>的通知》文件要求,淮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区严某烟花爆竹经营部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处理结果
该经营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㈡项的规定,经分别裁量,因该经营户超量储存较多,决定给予该经营户人民币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淮安区南某百货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存放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储量案
基本情况
2023年8月9日,淮安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集中整治工作,淮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淮安区南某百货经营部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
处理结果
该经营户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㈡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该经营户一年内因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经裁量,决定给予人民币2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